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11月30日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致辞。他表示,恐怖主义行为严重威胁到各国各地区的安全和稳定。面对国际恐怖主义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应继续发挥区域合作典范作用,相互学习借鉴,深化区域执法司法合作,加强联动、标本兼治,形成打击恐怖主义合力,共同铲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
曹建明在发言时说,近年来,暴恐活动在全球蔓延升级,呈现高发态势,包括上合组织国家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暴恐风险上升。中国是恐怖主义的受害国,恐怖活动严重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经过中国执法司法机关坚持不懈地坚决打击,近年来暴恐犯罪高发态势得到遏制,总体形势稳定可控。中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活动,积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反恐怖法律体系,及时解决司法办案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制度的检察建议,促进相关源头治理。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打击效果,推动形成国家主导、全民参与的全方位反恐格局。
曹建明指出,面对国际恐怖主义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只有各国密切合作,才能有效打击暴恐犯罪,挤压恐怖主义生存空间,彻底根除恐怖主义危害。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际反恐合作,积极参与和推进双边多边领域合作交流,特别是努力推动上合组织加强地区反恐合作。今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元首理事会上,各成员国重申,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的优先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在打击恐怖主义中的协作配合,曹建明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相互学习借鉴,推动健全本国打击暴恐犯罪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各国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积极推动本国健全反恐怖主义相关法律和制度机制,为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深化区域执法司法合作,形成打击恐怖主义合力。各国检察机关应继续发挥区域合作典范作用,加强在反恐情报信息收集与分享、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防范恐怖分子跨境流窜等具体领域的务实合作;并在侦查取证,冻结、扣押、追缴涉恐资金,引渡或者遣返涉恐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加强司法协助,共同铲除、封堵恐怖主义传播渠道,切断恐怖分子流动通道和资金链条,推动反恐怖合作机制向纵深发展。各国检察机关还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合作平台和项目,建立健全交流培训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办理暴恐犯罪案件方面的业务交流、经验分享。
三是坚持各方联动、标本兼治,挤压恐怖主义蔓延空间,铲除暴恐犯罪滋生土壤。打击和预防暴恐犯罪,需要各方携手努力。任何一国在惩治恐怖主义方面存在短板,都可能为暴恐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各国检察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施策,做到步调一致,让恐怖分子无处遁形。在打击和预防暴恐犯罪同时,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政治、安全、经济、金融、情报等领域多措并举,尤其要做好消除贫困、促进民生和发展等基础性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马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