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制定细则规范民警执法 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

作者:王子阳 来源:人民网
2016-11-22 1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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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

近日,省公安厅印发了《吉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追究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大量执法问题,有力促进了执法权力的规范运行。该《细则》包括总则、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附则等共6章36条,界定了接处警、受立案、证据收集、涉案财物处理、刑事强制手段使用等工作中予以追究责任的20项执法过错行为;区分执法错误与执法瑕疵并分别处理,细化了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鉴定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将执法过错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指出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直接查处下级公安机关应查未查的执法过错,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及执法办案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有检查、纠正和处理执法过错案件的权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细则》对落实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负责人表示,冤案、假案、错案在内涵上相互交叉,但本质上均属于执法过错案件范畴,为强化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错造成错案的,要终身追究执法责任,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细则》同时明确了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记者王子阳通讯员庄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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