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013年10月15日,福建省纪委印发《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禁止用公款购买、印制和寄送纸质贺年卡的通知》。从一张贺年卡管起,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信号:在每一个具体细节、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纪律都不缺席。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组织明察暗访,查处违规线索,公开通报曝光。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至今年10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03起,处理966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87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276人,1049名领导干部因所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从贺卡禁令,到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打高尔夫球等问题的整治,以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好转。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契机,让广大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拥有更多获得感。省纪委出台专项工作意见,明确把基层“四风”问题、“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征地拆迁、吃拿卡要、小官贪腐等六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部署开展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行动,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分析排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充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今年10月,全省共查处乡科级及以下问题27501件,其中查处村支书、村主任3633人。
2015年11月,省纪委部署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2013年至2015年全省总量达69.38亿元的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截至2016年10月底,共发现问题线索1045条,已核查957条,立案3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人,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983人,问责党员干部703名。
今年4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12种问责情形,为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提供制度遵循。10月上旬,省纪委印发《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六年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