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主持调解,原告陈某申请撤回起诉”。近日,经司法确认,用不到20天的时间一起行政诉讼顺利调解,这也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首次探索将行政诉讼纳入诉前调解。
原告陈某因不服公安机关开出的交通处罚,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被纳入了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彭瑞祖在翻阅卷宗后,发现此案矛盾在于陈某认为他的停车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故不服交通处罚。为了尽快化解纠纷,调解员迅速通过电话联系到陈某,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原来,陈某当时是为了避让一辆垃圾车,不得以从机动车道违规变道,如果从这一点去核实,那么案件就很有调解希望了。”彭瑞祖分析道。于是,彭瑞祖将自己与陈某沟通的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希望他们再次核实。公安机关通过调取执法录音、视频等方式再次对当时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原告的违章行为确实事出有因,属于避险。尔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面对面的交流,被告当即表示将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原告遂撤回起诉。
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陈某激动地说:“原以为打官司费时费力,没想到通过诉前调解这么快捷、顺利,上铁法院推出的这项机制,真是便民利民。” 被告行政机关的代理人也表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审结,而诉前调解可以不拘于举证形式,简易且效率高,又具有专业性,希望今后类似案件能更多纳入这种程序。
据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自今年7月起,集中管辖本市静安、虹口、长宁、普陀行政案件,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根据《行政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率先尝试将公安处罚、征收协议等行政案件纳入诉前调解。
作为诉前调解的核心力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尤其注重特邀调解员的选聘。经过前期筛选,目前已选聘专家学者、退休法官等16名特邀调解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壮大、完善调解员队伍,为调解工作注入更强大的力量。
接下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还将会推出互联网网上调解等举措,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远程调解,为解决行政争议打造更为便捷、更为多元的新路径。
“将行政案件引入诉前调解,可以高效、快捷地化解一些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我们期望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逐步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而真正实现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葛黎明说。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