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正式建设“海绵城市”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1-17 08: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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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从云南省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老城片区海绵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方——中建二局处获悉,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玉溪中心城区每年降雨量仅为909毫米,但蒸发量却是1624毫米,属于高原季风干热气候,是一座缺水型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可以在下雨时吸水储水,在干旱时放水用水,最大限度的利用雨水调节气候。今年4月,玉溪市正式成为了成为云南省唯一、全国14家海绵城市试点之一。据了解,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本次玉溪市启动的老城片区海绵工程项目总面积约11.02平方千米,建设范围东至城市规划区东北边线,西至珊瑚路,南至红塔大道,北至龙马路,包括沙沟河汇水分区和东风大沟南段(即金水河南段)汇水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集中式饮水源地东风水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整个工程由小区海绵化改造,城市公园及绿体海绵化改造,城市道路海绵化建设,排水管网改造,水污染综合整治,地下管廊建设六部分组成。

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可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该项目总投资约30.7亿元,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由中建二局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家园公司)合资组成项目公司,其中由中建二局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股权比例为90%,家园公司股权比例为10%。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5年。业内人士指出,利用PPP模式既可以降低财政负担,也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整个工程建成后,将可以把雨水渗透、滞留、集蓄、净化、循环利用和排水密切结合,通过有效的地表渗透,依靠“自然积存”达到消峰调蓄、控制径流量的目的,利用自然净水来减少污染,实现水质改善和水的有效循环利用,将会有效解决雨水污染、城市内涝等问题,保障老城区城市用水安全。项目建成后将确保雨水利用率达10%,城市防涝标准3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按照整体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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