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出招解决执行难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0-29 18: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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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记者从云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7月份,省高院发布第一号执行公告,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活动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成效显著。

今年7月份,云南省高院发布第一号执行公告,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活动,即制裁、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行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专项活动。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云南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收案75403件,结案50435件,结案率为66.89%,执行到位标的308.83亿元。

首先,在依法制裁、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活动上,全省法院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阻碍执行的惩治力度。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共适用罚款22人,累计罚款金额248000元,拘留1111人,26人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7月至12月,全省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7月28日,省高院同省银行业协会及所属的33家金融机构共同召开“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座谈会,双方达成共识,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涉金融案件,金融机构全力配合,依法保护合法金融债权。近三个月以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涉金融案件263件,部分执行685件,执行到位标的13.63亿元。

实践证明,解决执行难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将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相关失信惩戒单位予以信用惩戒。2016年以前,云南省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0422人,使“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止今年9月份,全省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4428人,其中自然人20635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793个,因被执行人履行相应义务被屏蔽或者撤销的有4349人。

接下来,省高院将督促指导全省法院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对所有符合失信惩戒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管理系统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对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及时从系统中予以屏蔽或者撤销,解除对其惩戒。

此外,在“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方面,云南省法院探索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今年6月,全省法院已经开始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并且每月向省高院报送清理情况。截至10月10日,全省法院从历年未结案件中共清理出37182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召表示,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绝不会放任不管,一方面要引导全社会对执行不能的成因形成科学理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推动对执行不能案件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破产、保险、救助等制度完善,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逐步消除导致执行不能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据了解,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建立全国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系统,系统将定期对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将对案件恢复执行。(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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