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施压:狠心夫妻竟把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执行局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0-26 16: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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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浦东的姜某夫妻来说,似乎房子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妻在他人怂恿下,竟然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姜某夫妻作出严肃处理,被执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于拘留,给予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两人为愚蠢做法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无视生效判决,拒不迁出本属前妻房屋

姜某原住虹口区,上世纪九十年代,他与外地来沪工作的刘某结婚。2011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动迁,分到了位于浦东的三套动迁房及数十万元的安置款。生活在好转,夫妻俩的感情却日渐凋零,并于2014年离婚。之后,刘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产诉讼,要求分割相应财产。

经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归刘某所有,同时,刘某应向姜某等支付补偿款四十余万元。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姜某却拒不搬出该房屋,期间还另娶王某为妻,并于去年年底生下了女儿圆圆(化名)。

为了讨回房屋,刘某无奈再次起诉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物业及租金损失,浦东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姜某仍然以种种理由拒不迁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向法官施压,执行局内扔下亲生幼女

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执行法官的职责。但承办法官顾悦考虑到姜某家有幼儿的情况,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做工作,督促姜某一家及时迁出房屋,还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争取到一定的迁出时限,以便其搬离。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却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搬出。

眼看姜某没有半点搬离的意思,刘某趁他外出之际,组织亲戚自行收回了房屋。得知房屋被前妻夺回,姜某一家大为不满。在他人怂恿下,夫妻俩带着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执行局,把火气全撒到了法官身上,无理要求法官讨回房子,并让对方增加补偿金额。

顾法官反复对其做工作,明确告知此属无理要求。这时,荒唐的一幕出现了,姜某夫妻见要求得不到满足,把女儿扔下掉头就走,并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顾法官赶紧追上去,但二人已经扬长而去。

法院岂容放肆?愚蠢做法换来严肃处理

看着这个不满周岁、嗷嗷待哺的幼儿,顾法官立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情况,启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原来,浦东法院早已和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建立了协助执行机制,该中心可为因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导致暂时无家可归的孩子提供临时照看。于是,执行局副局长董四杰立即带队将圆圆送到了该中心,等把孩子顺利安顿好,已经是下午四点多。

孩子岂可当做抗拒执行、向法院施压的筹码!第二天一大早,顾法官立即责令姜某夫妻前来接受处理。二人也意识到已犯下大错,很快赶到执行局。

鉴于姜某不仅未及时履行义务,还将幼儿留置法院,严重妨碍法官工作,经过合议庭评议,浦东法院依法对姜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对其妻子王某则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面对法律的制裁,夫妻俩悔恨交加,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悔过,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将配合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法官陪同下,王某焦急地前去接孩子。见到已一天未见的宝贝女儿,她当场放声大哭。此时夫妻俩应该知道,房子和孩子,究竟哪个更重要了。

据浦东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志根介绍,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为抗拒执行,或发泄不满情绪,将未成年人、老年人留置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企图以此对法院施压,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协助,通过加强与相关青少年帮扶中心、养老院等机构的合作,畅通人员救助渠道,实现人性化安置,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这类故意妨碍法院正常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相关违法分子。(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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