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5日,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国已恢复相关菲律宾企业对华出口香蕉、菠萝许可,即日起,能够满足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指定企业可开展相关业务。被恢复批准对华出口资格的包括菲律宾18家香蕉企业和2家菠萝企业,此外还新增了1家菠萝企业和7家芒果热处理企业的对华出口资格。据了解,已有菲律宾指定企业积极联系水果输华业务,不日或将有新鲜水果自厦门口岸入境。
我国对进口新鲜水果实行检验检疫准入制度,进口水果不但必须是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水果品种,而且进口商在进口前必须先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市场上打着进口水果的旗号,又不在准入名录里的水果,极有可能就是假冒或者非正规进口的水果。进境水果在进境时,一般应根据该水果种类的检验检疫要求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植检证书、原产地证书、检疫处理相关材料等单证资料,还应注意是否有果园注册、包装材料和其它特殊要求。不同的产地和水果种类各有不同的检验检疫要求,均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制定这些检验检疫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口水果的安全卫生。
进口水果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才能入境销售,厦门检验检疫局在立足本职严格把关的同时,针对进口水果时效要求高的特点,快捷通检提供便利服务措施,助力进口水果拓展市场。厦门自贸区水果多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品种包括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橙、柠檬、哈密瓜、柑橘、莲雾、柚子、枣、柿子、香蕉、火龙果、梨、椰子、樱桃、榴莲、山竹、猕猴桃、龙眼等。今年前八个月共进口水果 2949批,重达4.99万吨,货值6757.5万美元,随着菲律宾企业准入的增加,厦门市民的果篮子将更加丰富。(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