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提升至每人150元

作者:刘丹 来源:多彩贵州网
2016-10-21 11: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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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2017-2019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17至2019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

据了解,2017至2019年我省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为:2017、2018年度120元/人,2019年度150元/人。

为了确保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参合,我省将大力完善各项资助参合政策。具体为:卫生计生部门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

民政部门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对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由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资助参合以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作者:刘丹 来源: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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