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柬埔寨输华大米检验检疫新规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0-17 16: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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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口柬埔寨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98号),明确输华柬埔寨大米检验检疫要求,对柬埔寨输华大米的植物检疫、食品安全、植检证书、包装、熏蒸处理及运输工具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确保其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该公告自10月8日起执行。有意进口柬埔寨大米的进口商应注意柬埔寨输华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变化。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能力增强,进口高品质大米越来越多走进百姓家庭的餐桌上,特别是泰国茉莉香米、柬埔寨香米等以其特有的香味受到大家的喜爱。截至目前,2016年厦门口岸累计进口柬埔寨大米8批、重量2844吨、金额148.3万美元,同比增长100%、40.5%、72.2%,预计厦门口岸进口柬埔寨大米或将延续增势。

大米属于植物源性食品,可能存在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及安全卫生方面的隐患。进口大米输入我国需要经过重重关卡:进口国和企业通过准入程序—境外出口商和境内收货人备案—报检—单证核查—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合格后准许入境。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大米,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向正规、合法的商家购买进口大米,购买时可要求商家提供进口大米相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能出示或者提供的,建议不要购买。(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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