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方释疑网约车京籍京车规定:考虑治堵等要求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10-10 14: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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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方释疑网约车京籍京车规定:考虑治堵等要求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今日发布《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政策文件解读》。对于为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为北京户籍、北京市车辆,《解读》指出,一是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三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四是政策法规的要求。

一、3个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此次征求意见的3个文件是《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合乘意见》)。

3个文件制定的背景和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原则,根据首都功能定位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鼓励绿色出行,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提升行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鼓励私人小客车开展合乘。确保城市交通运行有序、城市客运交通协调发展,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应有贡献。

二、出租汽车定位是什么?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

三、出租汽车总量为什么要进行调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当前,北京市建立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巡游车和网约车都要有合理的运力规模与结构。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出租汽车具有服务双方的流动随机性和消费的一次性等特征,属于难以完全实现市场化放开竞争领域。二是出租汽车属于小客车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三是国际上绝大多数特大城市(东京、纽约等)和国内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运力管控,这也是大城市发展规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四是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在交通和大气治理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利用道路资源,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缓解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还北京一个蓝天。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出租汽车需实施总量调控。

四、巡游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巡游车改革的方向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优胜劣汰,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坚持实行车辆经营权无偿使用,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二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四是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研究鼓励兼并重组的支持政策。五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鼓励发展新能源巡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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