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成为博士后管理工作改革试点单位

2016-10-02 08: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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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日获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部分单位开展博士后管理工作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南开大学成为5个试点单位之一。

《通知》规定,各试点单位要在设站方式、招收方式、进出站手续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改革后,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所有一级学科,无论是否设站均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可根据各学科招收博士后的要求,自主确定招收条件、待遇、研究期限等;学校自主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人社部仍保留国家每年拨付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试点单位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仍可以申报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及基金。

“本次博士后管理工作改革,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博士后设站单位的主体作用,推动博士后管理服务的高效便捷,为学校高水平博士后队伍和专职科研队伍的建设带来契机。”南开大学副校长佟家栋表示。

据悉,南开大学目前共有2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布在自然科学、工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形成了学科齐全、力量雄厚、交叉创新、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博士后工作网络体系。

根据《通知》,本次博士后管理工作改革的试点单位为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今后视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范围。2016年9月15日为试点工作起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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