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再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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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记者王书栋)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继9月10日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后,9月15日,省纪委再次通报5起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商丘市梁园区卫生执法大队、卫生监督所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3年,梁园区卫生执法大队队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吴元飞安排卫生监督所财务科,以地方补贴的名义违规给该所5个业务科室发放奖金259080元。2014年,吴元飞分别主持召开卫生执法大队和卫生监督所班子会议,决定给每人购买一部手机。随后,由卫生监督所支付24600元、卫生执法大队支付49800元购置手机。2015年2月,梁园区卫生局免去吴元飞卫生执法大队队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2015年6月,梁园区纪委给予吴元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园区卫生局党组免去其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职务;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所得。
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禹王路办事处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建茂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5年5月25日下午,高建茂为儿子举办婚宴,邀请部分村干部、村民及本村6家企业有关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11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产业集聚区纪工委给予高建茂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内乡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袁俊彦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4月13日下午,内乡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周明珍接到某私人诊所负责人刘某电话邀请后,召集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袁俊彦、医疗卫生一科科长樊志新及工作人员闫晓、二科科长王海英一同吃饭,餐费由刘某支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6月,内乡县监察局给予袁俊彦行政记过处分;内乡县卫生局给予周明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樊志新、闫晓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王海英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鹤壁市山城区红旗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玉斌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8月5日,刘玉斌到某集团协商该集团在辖区项目停工后预开工相关事宜,中午接受该集团副总邀请就餐且午间饮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9月,山城区纪委给予刘玉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内黄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国强等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3月31日,内黄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国强、营林站站长马冠峰及内黄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袁海龙三人违规驾驶公车在县城某饭店吃饭,被群众在“四风现象随手拍”平台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7月3日,内黄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国强、马冠峰、袁海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