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现首例民警意外伤害险赔付 病故民警获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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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鄂州市警方消息:9月1日,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落驾坪派出所,将10万元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款,送到因病去世的优秀民警叶学理生前所在单位领导和其女儿手中(如图),使他们倍感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据悉,这是公安部、财政部今年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来,鄂州市发生的首例该险种赔付案件。
2014年11月26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此制订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在该项目招投标中中标,并与公安部签署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根据保险方案和协议,该项目由公安部作为投保人,为全国公安机关在编且在职的公安民警(不含公安现役部队),投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金盾一号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保险期限一年。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并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病故或者被保险人被认定为因公(因战)致残的,按照《通知》规定和保险协议,给予一次性死亡保险金或者残疾保险金。其中,烈士20万元,因公牺牲20万元,病故10万元,一级伤残27万元,二级伤残25.5万元,三级伤残24万元,四级伤残22.5万元,五级伤残13.5万元,六级伤残12万元,七级伤残6万元,八级伤残4.5万元,九级伤残3万元,十级伤残1.5万元。
在承保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还向全体公安民警赠送特定重大疾病保险、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及24小时家庭电话医生服务。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承保前列腺癌、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4种特定重大疾病,保额1万元。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自驾或搭乘汽车意外伤害保额3万元,搭乘火车、轮船保额5万元,搭乘飞机保额50万元。
24小时家庭电话医生等健康管理服务:由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的医疗、就医等咨询服务。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做好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是继军警保险后,公司承保的又一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政策性业务。该项目对切实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服务公安民警、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所属各公司要高度重视,选派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骨干成员,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对接,专人专项做好此项工作。
今年4月,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落驾坪派出所民警、被保险人叶学理因病去世。
8月下旬,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获悉此事后,主动与鄂州市公安局联系,成立专案处理小组理赔。
8月27日,被保险人家属陈女士持《全国公安民警保险理赔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理赔。
9月1日,中国人寿鄂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将10万元赔付款打入叶学理家属提供的账户上。
落驾坪派出所所长陈志祥介绍,叶学理是一位优秀民警,在基层先后干过刑侦、治安、社区民警,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工作都认真负责,执法不偏不倚,服务细致周到,待人热情诚恳。近10年来,他每年考核达优秀等级和获得嘉奖表彰,年年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他负责的户籍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丰硕,所在派出所荣获全省户籍清理整顿工作优胜单位;2013年,他荣获全省优秀社区民警;2014年,他荣立个人三等功。
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政治处主任万力说,在新形势下,公安民警承担着大量急、难、险、重任务,是和平时期高危职业之一。公安部、财政部为公安民警购买保险,切实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理念。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病故民警家属送来保险赔付款,既是对病故民警家属的安慰,也是给全体公安民警的慰藉,让公安民警们义无反顾投入人民公安事业中,为国家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安宁、经济发展、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