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纪委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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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近日,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1、冠县甘屯乡原宣传委员、财政所原出纳邢飞挪用公款问题。经冠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冠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邢飞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2、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顾官屯镇四合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云强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骗取养老金等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赵云强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3、临清市尚店镇祝楼村党支部原书记祝以儒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尚店镇党委给予祝以儒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阳谷县寿张镇刘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登宪乱摊派费用问题。寿张镇党委给予刘登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高唐县梁村镇亚庄村党支部书记林庆华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高唐县纪委给予林庆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6、茌平县洪屯镇范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天泉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茌平县纪委给予李天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7、莘县观城镇古井小学校长张秀武乱收费问题。莘县纪委给予张秀武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标本兼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问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聊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