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77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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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为辖区银朵兰等8家企业和国信证券等4家主办券商发放促进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专项奖励资金,总额770万元。
作为国家级高新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一直把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等金融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高新区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等金融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分布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各方面工作进度均稳步推进,为辖区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力量和良好的金融环境。
自2011年以来,先后出台修订促进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专项奖励资金,对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给予分阶段最高额度140万元的无偿奖励。截至2015年6月,已累计奖励企业940万元。
为积极推进企业上市等金融工作,2014年高新区(新市区)成立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推动与政策扶持,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推进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工作。筛选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条件的企业作为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截至2015年6月,高新区(新市区)主板IPO待审企业3家,其中上交所2家,深交所1家。港交所拟上市企业1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已挂牌企业5家。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托管企业86家。(记者 茹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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