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今年我省PM2.5下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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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7日讯(记者段丽茜实习生马建功)今天,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提出今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深挖减排潜力,完善政策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实现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8%,确保一个设区市(廊坊市)、力争两个设区市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推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年内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
打好控煤歼灭战,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头等大事和主攻方向。今年,我省将实施9大措施控煤,实现全省煤炭消费比2014年净削减500万吨,新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
我省提出,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年内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煤,其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争取早替代、多替代。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煤炭运输、销售基本实现封闭管理。全省完成3743台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年底前完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
为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发文,将空气质量较差前10位城市作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排在较差前11-20位的城市作为预警城市,我省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廊坊7个市被列入2015年重点城市,沧州、秦皇岛2个市被列入预警城市。按要求,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必须实现负增长,未完成煤炭减量目标的城市暂缓审批新建燃煤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还将作为对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我省要求各地特别是重点城市要制定煤炭减量工作方案,将控煤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确保煤炭消费实现负增长。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机制,北京帮扶廊坊、保定,天津帮扶唐山、沧州。
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是率先突破的重要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又是重中之重。我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框架下,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和生态过渡带共建,推进区域间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域,在散煤替代、锅炉淘汰治理、区域联防联控等方面,我省对4市提出了更严要求。同时,京津冀三地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帮扶机制,北京帮扶廊坊、保定,天津帮扶唐山、沧州,相关城市将协同采取车辆限号限行等措施,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正在加快推进。
治理环渤海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将配合天津市建立区域港口及船舶污染源清单,开展工程船舶、码头加注设施建设等港口应用清洁能源试点示范,研究探索船舶驶入近海海域燃用清洁油品等措施,减少船舶燃烧重油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