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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疑案可否昭雪? 聚焦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杀人案》系列报道之二
“这是一起从未被侦破过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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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从未被侦破过的案件。”这是王玉刚谈及此案说的第一句话。

2013年3月,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刚与王江涛接受了林立峰的申诉委托,由此开始了重新调查、申诉的历程。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越发坚信,此案确有错误,黄兴林立峰等人并非真凶。

2015年2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重新审理此案。近日,王玉刚律师与王江涛律师在接受记者的专访时,详细解读了案情的疑点。

疑点一 不可能作案的作案时间

作案时间问题,是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性要件。控方认定三个被告人在1996年4月24日策划绑架,4月26日晚实施绑架,囚禁被害人唐明两天后,于28日杀人抛尸。由于黄兴与林立峰当时身处深圳,直到5月3日才回福清,警方提出,他们两人在4月25日至28日从深圳回到福清犯案。

然而,证人许学斌证实,在1996年5月1日前几天,与在深圳的黄兴通过一次电话。这一证言得到了黄兴供述的印证。黄兴供称:“4月25日,林晨接到电话,他母亲要他回去,同一天我接到许学斌电话,叫我去玩,我叫他过来玩。”而黄兴的这一供述又得到了林晨母亲的印证。

林晨母亲翁乐英称,林晨在4月20日前两天从深圳回福清,4月21日第二次去深圳,三到四天后(4月24日、25日),她在电话里劝林晨回福清。

许学斌和翁乐英的电话记录都经过侦查机关的核实,证明属实。通过许学斌、黄兴和翁乐英的证言、供述,证实5月1日的前几天(含4月25日)黄兴都在深圳,直到5月3日才回福清。

王玉刚走访了福清市长途客运站,当年专开福清到深圳路线的老司机告诉他,按照1996年的交通,从深圳到福清的客车行程在24小时以上。“因此,4月25日在深圳的黄兴,4月24日晚就绝对不可能在福清!”王玉刚斩钉截铁地说。

而4月26日晚,另一被告人林立峰与女朋友、妹妹在林紫辉家中,还租了录像带。后回家与妹妹看录像到天亮,期间还吵醒了父亲。对租录像带一事,侦查机关于1997年对林立峰进行了询问,并调取了出租录像带店的出租记录,证实了林立峰的供述是真实的。也就是说,4月26日绑架案发生当晚,林立峰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疑点二 可疑的绑架发生时间

《终审裁定书》认定黄兴等三被告人在1996年4月26日晚8时左右在唐明家中将唐明绑走,然而根据唐明母亲报案时的证言,9点多工厂停电,丈夫唐国良没办法加班,回到店里告诉她,刚才到家里看了一下,见门关着,认为孩子睡着了,就没再叫。而唐明父亲唐国良的证言称,4月26日晚8点多,他回到宿舍,先到卧室玻璃窗敲了两、三下,叫“明明”、“明明”没人应,就用锁匙开门,但是门推不进去。

“唐明父母两人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一个事实:在4月26日晚九点多后,唐明家中的门是从内往外锁住的,说明4月26日晚9点多过后唐明还在家中。”王江涛说。

疑点三 “抄袭的”抛尸路线图

《十九年疑案可否昭雪? 聚焦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杀人案》系列报道之二<BR>“这是一起从未被侦破过的案件”
侦查机关所画的《唐明被绑架抛尸现场地形图》 资料图

《十九年疑案可否昭雪? 聚焦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杀人案》系列报道之二<BR>“这是一起从未被侦破过的案件”
林立峰所画的《抛尸经过的路线、抛尸后从原路返回夏影家》 资料图

王玉刚指出,将侦查机关所画的《唐明被绑架抛尸现场地形图》与林立峰所画的《抛尸经过的路线、抛尸后从原路返回夏影家》的线路图进行比照,比照后发现,林立峰所画的线路图与侦查机关所画的线路图惊人地一致。

“可见,(这张图)不是林立峰自己的作品,属于抄袭行为。”王玉刚幽默地说。

林立峰供述画线路图的过程:“最后干警画好叫我凭他们画的再画一份。”黄兴供述:“潘明生所长就把自己画好的线路图叫我照着画,在海口派出所,潘明生把我在刑警队画得不行的线路图当面撤掉。”(《1999年度省法院二审卷正卷》)

疑点四 “失踪”的作案工具

被宣称为“作案工具”的尼龙绳、线毯、袋子、透明胶,侦查机关未能举出,仅存在于三被告人的供述中。不仅如此,在被害人唐明家,在被认为囚禁唐明的陈夏影家,都提取不到这些“作案工具”留下的痕迹,如毛毯上的针织品的物质等;既找不到丢毛毯的地方,也没有证人和证据能够证明三人曾经买过或扔掉过毛毯。甚至,当带着手铐的林立峰被直接带到卖毛毯的老板面前时,老板还是说:“我不敢肯定是他。”(《侦查卷二》)

令人疑窦丛生的案情,不能形成锁链的间接证据,当年是此案的侦查与审理过程中最令人诟病之处。王玉刚说,此案证据除了原审三被告人在遭遇不人道的对待下所作的供述外,就不再有其它证据,而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却能够环环相扣;并且,侦查机关在1997年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所列的依据,将所有有利于被告人的鉴定结论、核对、核查资料、调查结果、结论都不附卷。

“疑点的利益归于被告人”是保障刑事被告人人权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无辜的公民被困囹圄,那么不仅放纵了真凶,也伤害了一个家庭对于法律的信仰。但是,如果说陈夏影案反映了当时法律界的种种陋习,那么我们追赶公平正义的脚步从未停下过。(记者 胡美东 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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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熙标签: 绑架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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