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协排查银行卡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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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讯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银行卡格式条款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多家银行正在使用的银行卡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4年底,天津市消协成立了包括高校教授、律师、法律研究生等专业人士在内的课题组,通过征集材料、走访调查、实际办卡等方式,对部分银行办理银行卡格式条款进行专题研究,发现多项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10个方面:1.银行涉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问题;2.银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3.银行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问题;4.银行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问题;5.银行单方变更合同的问题;6.银行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7.银行对不可抗力的扩大解释问题;8.诉讼管辖权问题;9.送达方式问题;10.银行提供的格式条款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近日,天津市消协共梳理出125条相关建议,向涉及到的16家银行总行致函,就该行格式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法律事实、完善建议等进行沟通。目前,相关银行总行均向天津市消协进行了专函反馈,感谢其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点评意见,表示将借此契机,对所使用的协议、章程等进行分析排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各银行的反馈意见中,天津市消协33%的建议条款被相关银行接受,并承诺将会修改相关格式条款;另有31%的建议条款,相关银行从实际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各银行对其他建议条款也表示将会做进一步的研究。
天津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法》明确将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消费者纳入消费者保护体系,但是,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格式条款的立法。《消法》《合同法》作为普遍性规范,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制提供了支持,但无法涉及专业性的问题。
天津市消协建议,一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对格式合同条款的规制;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都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并使其发挥切实的作用;三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消协组织的沟通,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万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