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原则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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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暨规委会全体会议召开。经过专家现场踏勘及评审,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大同市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的《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原则性通过。
住建部规划司调研员傅爽,省住建厅副厅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李锦生,省住建厅副巡视员、注册规划师郭廷儒,以及国内、省内知名专家朱嘉广、相秉军、郑路、郭旃、汪志明、王学海、张成喜、王春波、白树栋、高辉、张滃、马涛等参加评审会。
市领导梁凤书、杨人毅、刘振国、杨勤荣,住建部派驻大同城乡规划督察员石春芳,大同古城保护和修复研究会专家安大钧、殷宪等参加会议。
大同市是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2010年被中国古都学会确定为中国九大古都之一。近年来,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我市进行了古城墙、华严寺、善化寺等公共建筑和一批民居四合院的修复,开展了云冈大景区、恒山大景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气场和氛围初步形成,但也出现了古城内整体风貌不够协调,古城的人气和活力受到影响等问题。2013年,市政府提出了“古城承载着梦想,新城寄托着希望”的发展构想,全力实施“名城复兴工程”。为了更加科学地指导名城的保护和发展,在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同时,我市于2013年7月委托中规院开展了《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同年12月邀请邹德慈院士、朱自煊教授等国内知名保护专家为大同名城保护工作把脉会诊。此间,中规院多次现场踏勘、部门对接、广泛听取意见,于2014年7月拿出规划初步方案,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在历史城区功能定位、土地使用、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调。经深化完善,形成了《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审稿)》,2015年2月进行了规划批前公示。
评审会上,中规院设计人员详细介绍了《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审稿)》。据了解,本规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承“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古城整体保护,合理利用与永续利用,完善功能与增强活力相结合”等原则,制定了“建立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保护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注重古城整体性和空间关系的保护与协调”的总体框架,对古城发展与活力再现进行了长远规划。
在听取介绍后,专家们围绕规划展开了热烈讨论,并结合大同市实际,就文物保护、古城核心区域的功能完善与利用等内容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据悉,接下来,设计方将汇总专家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完善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有关部门批复后正式公布。
梁凤书、刘振国在会上代表我市对专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符合我市实际,符合未来发展要求。(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