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程导致丈夫跳楼 妻子奔波五年证亡夫清白

作者:林劲标 凌蔚 卢柱平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3-12-30 14:48:26

张文说支持邓梅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首先,从履行合同的角度看,被上诉人分包商在合同中分明约定,郭辉每完成一个工程单元,经业主、监理及相关人员检查后,分包商支付相应验收单元工程款的70%。但其却在二审时陈述自己多次全额预付单元工程款给郭辉,这与当初的约定不符,也不符合商业行为惯例。

其次,从整个工程发包和分包情况来看,深圳公司亦早已就该段工程与发包商结算,但却在这关键的事实上作了不实陈述。而且,工程只有郭辉一人在做,按发包商与分包商结算的工程量,也远远超出分包商主张的3.8万平方米。故分包商陈述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张文表示,诉讼诚信的缺失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而且阻碍了司法事业的发展。法院要警惕自己被心怀叵测的人利用,影响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在案件关键人物郭辉死亡后,邓梅收集案件证据存在客观障碍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分包商在诉讼中存在不诚信表现,且其必然保有履行合同的详细资料,距离证据的源泉更近,在给其机会提交原始资料还原事实真相其逾期未能提交的情况下,认定工程的施工面积更接近协议约定的参考数值,判决分包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更能体现诉讼公平、诉讼效率等司法价值。

有人说,邓梅是佛山的“秋菊”,但邓梅说自己不是。因为,她自始至终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会依法为自己做主,遵循法律途径去讨要说法和钱款。笃信法律是她与张艺谋电影里的“秋菊”最大的区别。

五年,面对人生的不幸,邓梅没有低头,而是从柔弱走向了倔强。她成功为丈夫赢得了清白,她也用坚信佐证了法律的正义。

编辑 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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