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查不清,官司怎么打
祸不单行,听闻丈夫和小叔子死亡的消息,债权人纷至沓来。
为了保护儿子,邓梅不得不辞去原本稳定而轻松的工作,独自带着幼儿,背井离乡,辗转到惠州、花都等地打工。
“每分钱都掰成两半花”,每个月扣除了给公婆的赡养费和儿子的学费之后,邓梅的工资所剩无几。最困难的时候,她只能保证儿子一个人吃饱。
然而,再大的困难也打不倒邓梅,她决定为丈夫讨要一份清白。2011年6月,她在一位律师同学的帮助下,拿起法律武器,将分包商告上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问题的关键在于承揽工程的施工面积上。由于邓梅根本没有参与施工,不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手上只有一张不知何人手写的非正式结算单据,其他的材料都是复印件且很不齐全。
邓梅的委托律师说她几乎是赤手空拳在跟对方搏斗。
早在一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就在承揽工程的工程量上掐上了。
果不其然,分包商只承认既付款情况,抗辩称施工面积没有邓梅主张的5万平方米那么多。
“(邓梅手上的)结算单据不是我们出具的,落款的罗姓男子也不是我们的员工。”被告深圳公司的律师慷慨陈词道。
“我方已多次预付工程款给郭辉,只是由于尚未与业主结算,才一直没将尾款打给他。”被告方律师补充道。
“结算单上白纸黑字注明的工程量怎容抵赖?”邓梅无力地回击道,“不行就做个笔迹鉴定吧!看看落款是不是你们员工签的!”
为查明事实,法官先后委托两家单位测量涉诉工程的施工面积。看完现场后,两家单位都摇着头说:“间隔太久,事后又有多次改造和自然塌方,新旧树木混同生长情况严重,已经无法客观、准确地测绘,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而分包商提供了一份截然不同的测绘结论:郭辉做的绿化工程,只有3.8万平方米。
如果按这个面积结算,邓梅能要回的钱与诉讼请求的82万余元差距甚远。
由于邓梅坚决不同意调解,一审法官想尽办法还是无法帮她补强证据,只好依据证据规则,采信了分包商的说法,判决被告支付本金11.6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律一定能还我公道的!”一审的暂时失利并没有让邓梅气馁,她东拼西借地交齐了上诉费。
“重要事实因为客观原因查不清,当事人恰巧为此上诉,该如何处理?”2013年1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儒峰一收到该上诉案就直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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