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院:首批试点法院遴选出员额制法官9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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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贵州省第一批试点法院首次遴选出员额制法官99名。”10月1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黔云在该院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贵州省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试点法院员额制法官遴选工作情况,
据李黔云介绍,本次遴选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答辩、审议、公示等程序,第一批四个试点法院首次遴选员额制法官99名。其中,贵阳市花溪区法院30名,遵义市汇川区法院29名,榕江县法院20名,贵定县法院20名。
据了解,法官员额制,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改革举措。贵州省是中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而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9月,贵州省员额制法官首次遴选考试在第一批司改试点法院同步进行,花溪、汇川、贵定、榕江等四个县(区)试点法院首次确定员额为101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法官员额遴选资格的有145人,其中须参加遴选考试的有119人,另有26人将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入额。
“实行法官员额制,法官将成为法院工作的中心,法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必定会被逐渐弱化。”贵州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刘宏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实行法官员额制后,院长、庭长的主要工作将从繁重的行政工作中解放出来,被选任为法官的工作重心将会放在案件的审理上,没有被选任的工作重心则向为法官提供司法服务方面转变。
据悉,贵州法院依据中央政法委批复《贵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39%法官员额,采取以案定员、动态员额、精细化的员额制和一步到位的原则,根据案件数量、特点、法官承办案件能力等综合因素,计算出各试点法院法官员额数,科学设置法官员额进出机制,合理调配员额总数和岗位,确保审判资源合理配置和审判执行活动的可持续性。
“作为员额制法官,我们能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对审判团队事务的统筹,回归审判工作的亲历性,更好的实现对法院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正新是本次遴选出员额制法官99名法官之一,他表示,作为员额制法官,他在感到荣幸的同时,更认识到身上背负着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责任。(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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