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通住宅大规模“被豪宅化” 标准两年未变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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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委托评估中心测算
美联物业提供给深圳商报记者的资料显示,深圳对普通住宅标准进行了两次调整。
2006年,深圳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2011年5月1日,深圳将3项条件的最后一项具体化,制定出六个行政区域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判断是否按普通住宅收取契税。
该标准一共执行两年4个月, 2013年9月1日,《关于深圳市2013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开始执行,改变了以前按单价核算的做法,调整为按照单套商品住房总价进行核算,一直使用至今。而北京、上海已于去年年底调整了普通住宅的标准。
在房价经历大幅上涨后,现行的普通住宅标准已经落后,时值两年的“调整周期”,近期深圳是否会做出相应调整?
市规土委近日向深圳商报记者表示,该委已委托评估中心进行测算,测算后的标准待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