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对32家欠税企业法人阻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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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宇鑫)近日,本市某公司的企业法人李先生准备出境时“意外”被拦截,因为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后仍没有结清税款、滞纳金,且未提供担保,李先生被阻止出境。记者日前从市地税局稽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3月底,本市已对共计32家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阻止出境措施。在此基础上,本市还将完善企业纳税信用档案,相关记录将与银行贷款的申请直接挂钩。
市地税局副局长吕兴渭透露,税务部门将对发票违法问题高发频发的金融保险、房地产、药品与医疗器械、餐饮娱乐、中介机构等行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行为。同时,涉税违法企业还会被列入“黑名单”,税务部门将向征信机构通报欠税“老赖”违法信息,一旦违法行为被记入信用档案,当事人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都会受到限制。
按照本市地税部门的标准,什么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被认定为欠税“老赖”?市地税局于2014年年底发布通告,对长期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未来将会对欠税“老赖”的贷款买房、买车等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014年,我们首次对2户欠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阻止出境手续。今年,我们又对30家欠税公司采取了该项措施,其中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境时被拦下。”吕兴渭介绍,市地税局已和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在这些企业依法结清全部税款、滞纳金前,会在全国口岸范围内限制这些法定代表人出境。而当这些企业清欠后,地税部门也会及时撤销其出境限制。
今后,市地税局网站将定期对查处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信息公布,并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20个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违法纳税人将被处以阻止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在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等惩处措施,对违法纳税人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震慑。
2014年,市地税局继续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2793户,查处违法发票38163份,涉及金额25亿元;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共计7.8亿元,对违法行为罚款66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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