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副院长主审第一案!和普通法院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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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席与被告席平行横向设立,共同面向审判席。
昨日,深圳前海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设立以来的第一起案件。这是一件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为在香港注册的企业。作为被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当作综合性改革示范的前海法院,审案和普通法院有何不同呢?昨日,记者现场观摩了该院第一案的庭审。
法院特点
收案以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为主
深圳前海法院于今年1月28日成立,是以全新模式建立的法院,同时也是跨行政区划设立的基层法院,除负责管辖前海区域内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外,还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应由其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截止4月7日,前海法院共登记收案111件,发出立案通知书110份,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66件,约占全部登记案件的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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