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会堂遭违规广告包围 每年收入超千万元 (1/5)
“广告牌上从未见公益内容”
“一个广告牌每年几百万元的收入,对于业主单位来说,确实是一笔难以割舍的收入。但是,城市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市民,岂能成为个别企事业单位谋取私利的工具?作为黄金地段的单位,更应该多做一些公益广告来服务人民。”市民张先生说,他经常从人民会堂前边经过,从来没有见到过那里的公益广告。
由于地处黄金位置,那里的广告位置十分抢手。齐经理说,在那里做广告的啥企业都有,以前以品牌车、房地产居多,“房地产财大气粗”。想在那里上广告要看档期,奔驰、宝马想上广告,要等到下个月了。
多次查处拒不整改
根据《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向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在郑州市区建成区、上街区等地设立户外广告,需要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省人民会堂主楼上的户外广告,是没有经过批准而设立的,违反了《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李涛说。
根据该条例,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事项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未改正或拆除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我们多次与业主单位沟通、协调,但他们拒不配合,始终没有整改。那里的特殊位置,执法难度非常大。”李涛说,这里的广告设置比较早,执法人员发现违反条例后,多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但都没有效果。
执法部门再次责令整改
昨日下午,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派人员来到人民会堂,再次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我今天下午去了之后,跟会堂的人谈了3个多小时,跟他们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昨日,监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杜陆水说,责令整改的时间为3天,整改内容为恢复没有广告的原状。
李涛说,按规定,责令限期拆除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拆除,所需费用由设置部门承担。
“现行的《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是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处罚金额等已不适合现在社会发展。今年8月,市规划局编制了《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对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5种情况,以及出入市高速路口的广告设置进行了全面规划,该规划批前公示已于9月结束,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和法制审核。规划批准实施后,我市将对户外广告的密度进行分区,哪些地方能设,哪些地方不能设,都将有明确规定。同时,处罚也将更严厉。”李涛说,新的规划方案出台后,对郑州城区形象的提升将有积极推动作用。
“无序设置的户外广告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市容秩序,清理和整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是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而有些单位自恃特权,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全市市民的共同利益。”市民张女士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就是要打击那些特权思想,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希望执法部门的腰杆再硬些,真正把利用特权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清理掉,还省会人民一个公道。
这些广告牌已违法违规存在多年,这次被责令3天限期整改。在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今天,能否真正整治到位?本报将和省会市民一道,共同监督,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