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批民生新规11月1日起实施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综合
2012-11-01 0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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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正式施行 排污企业要上课

《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天津市是我国第二个立法实施环境教育的省市。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提高市民环境素养,10月31日上午,天津市在长虹公园举行启动仪式,拉开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序幕,现场进行低碳巡展和环保咨询活动,向行人和游客发放宣传材料。同时,10月31日天津市环保部门还组织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的12个大学生环保社团和60名社区环保市民监督员及志愿者,深入市中心的12个街道、10个工地,开展环保课堂进社区、进工地活动,为社区市民和工地管理人员宣传讲解《条例》,传授环保低碳节能知识和技巧。详细>>>>

天津商品房新版合同启用

记者获悉,为使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对房屋设计用途分类的判别更加清晰,减少合同纠纷,天津市对《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按照房屋设计用途进行分类调整,将原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类)》,并于1日启用。详细>>>>

11月1日起入境禁止带果蔬 小猫小狗每次限带一只

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从11月1日起施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将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比如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都属禁止进境物。详细>>>>

天津:糖尿病门特垫付报销政策调整

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为妥善解决糖尿病门特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报销问题,根据有关文件,天津市发布《关于妥善解决糖尿病门特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对于之前年度内降糖药费超1万由本人垫付年终一次性申报报销的政策,从2012年11月1日起,医疗费用实行个人垫付按季度报销制度。详细>>>>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负责人31日表示,预付卡按发行主体分为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两者在使用范围、监管主体等方面均不一样,提醒消费者正确区分两种预付卡的不同业务类型。详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11月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31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共4章39条,主要包括子公司的界定、子公司的设立、子公司的治理与运营、日常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暂行规定》强调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加强子公司人员管理,同时注重强化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一方面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合理确定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加强与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求母子公司建立风险隔离墙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时对外公开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参与子公司的情况,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同时也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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