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消费“特供”被指炫耀性腐败 损害政府公信力

来源:检察日报
2012-10-30 17: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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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了“特供”远离了民心

廉政专家:治理“特供”必须取消特权,同时公开和控制“三公消费”

“老干部特供酒”、“国宾馆专供茶”……近年来,一些烟、酒、饮料、食品等商品贴上“特供”、“专供”标签,打着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大型企业的名义肆意销售。10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市场上销售的所谓“专供”、“特供”商品基本上都是假冒。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表示,他们已与多个中央部门联合制订了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特供”背后是巨额利益和权力崇拜

早在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过《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2008年10月、2010年8月,又发出了类似禁令;去年12月31日,再次发出《关于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在去年9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商务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对实体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进行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共督促相关企业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案件533件。

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开展集中整治,但并没有改变“专供”、“特供”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的事实。“特供”、“专供”的假冒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在湖北行政学院教授黄金桥看来,与其背后的巨额经济利益有关。

“‘特供酒’的利润很大,有些销售商年利润可以达到一二百万元,干5年就开上了奔驰车。”一位“特供酒”销售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话,印证了黄金桥的分析。

“但国人对‘特供’商品的迷恋心态及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恐怕才是‘特供’、‘专供’商品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黄金桥对记者说。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博士认为,人们对“特供”产品趋之若鹜,其实不是在追逐“特供”产品本身,而是在追逐“特供”产品背后所代表的权势地位。

受访专家分析,人们往往以享受“特供”商品为荣耀,认为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感觉自己享受到了“特权”。商家正是抓住人们这种对权势的心理需求,才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并牟取大量利益。

“另外,‘特供’商品泛滥与政府公务消费和公共采购事务不透明有关。”庄德水说。

违规消费“特供”商品属于炫耀性腐败

198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明确指出:“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

“特供”现象,是物质匮乏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取消“特供”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时至今日,各式各样的“特供”在社会上仍然很流行。这是为什么呢?

“违规消费‘特供’商品属于炫耀性腐败,是政府部门官员有意‘展示’所拥有的高于社会层面的特殊权力和地位。”庄德水认为,政府部门官员消费“特供”商品,其实质是利用权力优势来获取特殊待遇和优质资源,是对政府权力公共性的背叛。

在受访专家看来,“特供”有悖于政府的公共服务性,因为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享受到“特供”所带来的好处。“特供”现象的存在,不仅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会远离民心。

取消特权,公开“三公消费”

治理“特供”现象,受访专家认为,必须从生产方与需求方同时入手。一方面,严厉打击商家假借“特供”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切实规范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公开政府采购目录,让所谓的“特供”商品回归公共产品本位。这样,才能消除人们对“特供”的盲信心理,所谓的“特供”商品才会逐渐失去其市场地位。

“根本之路在于,取消特权,让政府部门不能再垄断优质公共产品和资源。”黄金桥指出。

“对所谓‘特供’商品的采购,相关部门应进行查处,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庄德水建议,同时要全面公开和严格控制“三公消费”的财政预算,防止超标准、超预算的消费行为出现。(李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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