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上课跟同桌说话 7岁女孩被老师抓头发撞墙
据了解,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第5条程度分级轻伤二级中包括“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因上课跟同桌说话遭老师抓头发11月14日是小丹和家人们不愿回忆的日子,就是这一天,小丹在调兵山市第一小学二年四班自己的座位上被班主任打伤。昨日,在盛京医院病房,于女士讲述了事后小丹回忆的事情经过:当天下午第一节课是班主任杨老师的语文课,在课上,小丹与同桌说了几句话。杨老师看到这一幕,走到小丹身边,用手打了小丹好几下,还抓着小丹的辫子把头撞到座位边的墙上。小丹当时吓得不敢说话,之后的几节课觉得头疼恶心,但也没敢说。晚上孩子说头疼,问她为啥疼,孩子说头发刮到同学书包上了。“我们也没在意,觉得孩子正常在学校上了一天课,能有啥事。”于女士说,然而第二天一早,起床后的小丹说头疼难受,不想上学,家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把小丹送到调兵山市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