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拒领被拐婴儿:卖婴所得为家庭年收入10倍

作者:薛雷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3-09-02 14: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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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是最好的家

“现在看起来,这些孩子在买婴者的家里,貌似过得更好。这是最大的尴尬。”

现在,9名被拐卖儿童仍然留在原地———那些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养父母家庭中。不过,9名孩子在那里都是家庭的宠儿。用民警们的话来说———从任人丢弃的板砖变成了怀中宝贝。这些西部婴孩普遍眼睛大、长,外貌与东部地区的人们有区别,但收养家庭的关爱,让那些区别丝毫没能影响他们融入环境。

沛县张寨镇的张传乔,在大热天里悉心地给男婴的头顶上撒了痱子粉。在她的身后,三箱“努卡一金装致睿”奶粉,据称是300多元一盒的进口羊奶粉。张传乔自豪地表示:孩子缺少母乳喂养,所以他们打算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条件。同村里没有任何一家给孩子买进口奶粉的。“我们这孩子吃得可多了,一吃一小碗。现在他长得比同村的其他孩子要快。”张传乔说。去年7月,她从人贩子手中花6万元买来该男婴。张的家庭在沛县算是不错的,她家的院子进门后右手边有两个车库,各种农机具一应俱全。

与她家类似,民警走访的多个收养家庭,都在用当地最好的进口羊奶粉喂养这批买来的孩子。“就生活境遇来讲,小孩子到这儿来是享福了。”一位全程参与办案过程的民警说。

环境也默许着买婴行为。丰县赵庄镇的李威(化名)夫妇已年过四十,他们的儿子17岁时病殇,痛苦的父母将儿子房间的布置原封不动保存至今。临近的乡党村民们,都同情地表示买婴“也是没办法”。

不管怎样,我国正在探寻一个妥善安置被拐卖儿童的方法,如果福利院的环境不够友好,则开放国内收养的大门。2011年,对于长期查找不到身源的被拐儿童,公安部开始同民政部协商修改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国内收养,并规定如果办理收养后,又找到这些儿童的亲生父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将其送还亲生父母。不过至今,相关规定还没有实行。

为了打击买方市场、以“人财两空”来惩戒买婴者,公安部在相关规定和政策里不再支持将被拐儿童放在收养户中害养。然而这未能消除现实中的困惑。

“最尴尬的,还不是这些孩子进退两难,只能留在收养户家里,”一位参与办案的民警说,“现在看起来,比起留在他们老家山区和在社会福利院的生活,这些孩子在买婴者的家里,貌似过得最好。这是最大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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