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违规更换中小学教材 业内呼吁强化监督问责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07-10 09:34:39

一位教材出版行业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对《教育部教学书目》的转发有四种处理情况:一种是全文转发,不做干涉;一种是虽然全文转发,但是自己会另行发布一个本省的目录,其中候选书目的范围有所删减;第三种是不转发教育部的目录,只转发自己删减过后版本的书目;最后一种,直接由省级教育厅指定各地(市)选择的教材版本。

四川省教育厅就曾直接对教材进行指定。2009年,由于多家出版社的候选书目被删,多家出版社的负责人曾赶赴四川省教育厅讨说法。

时任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的何绍勇当时对媒体表示,据他了解,全国目前有80%的省都没有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完整转发《教育部教学书目》,有些省存在的问题甚至比四川更严重,所以他不认为这有什么错。

2011年,《经济参考报》的记者回访发现,四川仍然是由省里指定各教材的使用范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2011年之后,由于新课标的制定选教材时间不足,教育部规定不再更换教材,因而四川的教材也仍是使用此前省教育厅指定的版本。

缺少处罚的监督

“理想的情况是,国家制定政策标准,市一级做选择主体,省里进行一个宏观调控。”教育部西南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安平说。

作为多年研究教育政策的学者,周安平不赞同这次海南、江门对教材的突然更换。他认为,教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样由上而下的更换对孩子的学习十分不利。

周安平表示,当年之所以打破教材编写垄断,实现教材编写的多样化,就是要通过竞争保证教材的质量。在他看来,教材更换的主体要保证是一线的师生,省一级教育部门更多的应该是以宏观管理者的身份保证教材的多样化竞争,而不是利用书目制造竞争壁垒。

目前,我国教科书的选用工作所依据的是教育部办公厅2005年2月2日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前述关于教材选用要成立选用委员会、公示、完整转发书目的要求均出于此。但是,该规定并未对违规的处罚作出实质性规定,仅在第六条写道:“教材选用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教材选用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地(市)教材选用工作进行监督,要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教材选用工作中的问题。”

这次海南、江门被曝出更换教材后,教育部发文责令进行了整改。此前2009年四川删减书目一事,最终只是被口头批评,甚至没有进行整改。

“现在的教材选用办法缺少实质性的监督、问责手段。”周安平说。他认为,现有选用教材的规则亟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应加强和细化监督和问责的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监督却没有处罚,违规也就屡禁不止。

实习编辑:段咪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