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追求100%的司法公正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2-11-14 08: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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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追求100%的司法公正

制图:张芳曼

就司法公正问题

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网络访谈

怎么看待

个别案件的裁判错误

个别案件的裁判错误客观存在,有各种原因导致法官认识上的错误、事实判断上的错误,以及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有了错误,首先要直面错误的存在。作为一个法官,办了错案是应该感到耻辱的。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检察机关

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重点监督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司法公正的错误裁判;三是坚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

社区矫正制度

执行得如何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我国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116万个,累计解除矫正的有65万多人。现在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率处在0.2%左右的低水平。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

11月13日,十八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十八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十八大代表、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中国的司法公正”与网友进行网络访谈。

办案质量

去年案件二审服判息诉率98.99%

沈德咏表示,评价司法是否公正要有一些客观标准。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公正办案,公正与否,要看办案质量如何。以2011年为例,全国四级法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200多万件,诉讼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6%,二审之后的服判息诉率达98.99%。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之后,改判率只有0.14%。沈德咏表示,我们追求的是100%的公正,但是,司法实践中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公正的现象,包括个别案件裁判错误,这属于整体和个体的关系。另外,也存在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导致当事人认为司法不公。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关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办案效率问题,沈德咏说,我国对办案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完的。以2011年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案件1.2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全国各级法院的审限内结案率为99%。从世界范围来看,效率也是很高的。

沈德咏说,法院系统受理案件由1978年的61万件,增长到2011年的1200多万件,是1978年的20倍。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很突出,法官办案压力很大。

减少错案

诉讼制度和司法工作机制提供保障

沈德咏表示,个别案件的裁判错误是客观存在的,有各种原因导致法官认识上的错误、事实判断上的错误,以及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有了错误,首先要直面错误的存在。作为一个法官,办了错案是应该感到耻辱的。

沈德咏说,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我国从诉讼制度的设计到司法工作机制,都提供了必要的和有效的保障。从司法制度层面讲,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保留了死刑,但是对死刑执行严格控制、慎重适用的原则,建立了死刑复核制度,这是我国独有的一项制度。同时,还有审判监督制度,即通常说的再审制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自身发现,或通过检察机关抗诉,以及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再审,对错误的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及时纠正错误裁判。沈德咏表示,对中国的司法,一方面要关注,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问题;另一方面,要有一个基本的自信,理性、客观、平和地看待司法,要相信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重点监督影响司法公正的错误裁判

有网友提问,检察机关如何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胡泽君表示,在强化自身监督方面,一方面,要不断地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完善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律师在诉讼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另一方面,还要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胡泽君说,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检察机关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重点监督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司法公正的错误裁判,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促进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坚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监狱改造

100多万罪犯获得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就我国的监狱改造工作,赵大程介绍,2008年以来,全国监狱完成了125万多名罪犯的扫盲和义务教育,100多万罪犯获得了职业技术资格证书,6000多名罪犯获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我国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116万个,累计解除矫正的有65万多人。现在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率处在0.2%左右的低水平。

赵大程介绍,从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到现在,全国的律师队伍由当初的200多人增长到现在的接近22万人,全国的律师事务所接近2万家,每年代理的各类诉讼案件200多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每年达到100万件。全国律师还为23000多个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赵大程介绍,2003年以来,各级政府投入法律援助经费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总额达到了12.6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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