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通报9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3-18 14:55:21

  西藏自治区

  西藏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山南地区琼结县商务局原局长程旭辉滥用职权等问题。程旭辉在担任琼结县下水乡唐布齐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滥用职权私自将唐布齐村人畜饮水工程交给其亲属实施,工程共计8.1万元;从该工程中虚报9400元用于个人消费。程旭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渭南市韩城市金城街道庙后村村委会主任张整民违反廉洁纪律贪污及挪用征地款问题。张整民三次贪污征地款134.205万元,私自将130万元征地款借给亲属经商。2015年12月,韩城市纪委给予张整民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宝鸡市岐山县蒲村镇公子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乃贤违反廉洁纪律骗取低保及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陈乃贤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家属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金1.18万余元;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9600元;贪污村民小组报刊款6726.4元;侵占残疾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款400元;用“白条”在公款中报销个人消费1076元,以上共计2.96万余元。2015年11月,岐山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3.西安市人防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吕锦荣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批准收取企业费用问题。2015年9月,经吕锦荣批准,该站违规收取135个项目的企业人防质量监督评定用表资料费,共计2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支出和发放奖金等。2015年10月,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殷静违规接受吃请问题。殷静在受理执行事项时,违规接受当事人吃请,当事人花费1120元。殷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花费已退还当事人。

  2.武威市凉州区金塔乡副乡长王文年违规接受吃请问题。金塔乡日畦村党支部书记吉生庆在为村民宋某协调解决养殖暖棚和住宅建设事宜过程中,先后两次安排宋某在家中宴请王文年等人,宋某共计花费1600元。王文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生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花费由参与吃请人员退回宋某。

  3.平凉市静宁县甘沟镇祁川村党支部书记冀森宏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7至9月,冀森宏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财政供养的甘沟镇干部何某某家庭纳入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4万元;将12户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农户评为贫困户,其中3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4万元。冀森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贷款已收回。

  4.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田畔村党支部书记高富兴工作失职问题。田畔村在上报危房危窑改造户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张某某套取危房危窑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高富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收缴财政。

  5.定西市岷县清水乡王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孝忠违规收费和确定精准扶贫对象问题。岷县“5·10”灾后重建期间,王家沟村共有29户群众建房,但只有26户按相关规定享受到政策性补贴,王孝忠擅自与村其他班子成员商议后,向其中16户重建户每户收取3000元保证金,共计4.8万元,分别发给3户未享受到政策性补贴的重建户;在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中,王孝忠又违规将自己纳入贫困户。王孝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收取保证金退回原农户。

  6.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崖窑村“两委”违规收费、履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崖窑村在地膜款收缴中违规向群众多收5121.6元,违规转卖47卷地膜收入2820元,用于村务其他支出;2015年,崖窑村崖窑组组长魏某某(非党员)违规收回本组3户14人当年1-3季度低保金1.05万元,二次分配给本组28户群众。村党支部书记张会美、村委会主任景宏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东崖头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玉祥虚报冒领国家奖励性住房补贴资金问题。李玉祥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已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的情况下,又以其女儿及亲属名义虚报冒领3.4万元。2015年8月14日,平安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玉祥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2月31日,平安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三合镇副镇长王昱党内警告处分。

  2.海东市互助县南门峡镇卷槽村党支部书记贺守福虚报冒领补助款等问题。贺守福将1.04亩集体土地登记在个人名下,坐收坐支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助款9300余元用于村委会招待费开支;虚报耕地0.499亩,领取青苗补助款744.76元用于村委会招待费开支;擅自变卖项目配送种薯15吨,获利4500元用于村委会招待费开支。2015年12月23日,互助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贺守福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下塔迈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光彩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谢光彩和该村一社原社长王志莲、二社原社长董顺元在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村集体剩余的草场补助款中,分别贪污3.6万元、3万元、3.3万元。共和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分别判处谢光彩、王志莲、董顺元三人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25日,恰卜恰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纪委同意,分别给予谢光彩、王志莲、董顺元开除党籍处分。

  4.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村党支部原书记梁祖成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梁祖成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草场征地补偿款200万元,用于自己开办砂石料厂支出。共和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2015年12月25日,恰卜恰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纪委同意,给予梁祖成开除党籍处分。

  5.果洛州班玛县赛来塘镇合科村私分项目款问题。合科村在实施异地搬迁项目时,将本应实施搬迁项目的资金违规分发给各农户,并采用“借房”等形式通过项目验收。2016年1月22日,班玛县监察局报经县政府同意,分别给予赛来塘镇镇长田晓宏、县扶贫局局长文化吉行政记过处分;赛来塘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合科村党支部书记旦巴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合科村村委会主任吨那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