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通报9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3-18 14:55:21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兰考县城关乡金营村党支部原书记贾贵州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贾贵州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并参与招商引资企业办公楼供料项目,从中谋取利益4000元;金营村村委会挪用建设项目地面附属物补偿款16.54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对此,贾贵州负直接责任;贾贵州安排会计虚开建筑工程发票套取现金60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9月,贾贵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鲁山县马楼乡民政所挪用抚恤补助资金等问题。马楼乡民政所违规挪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共计9.95万元,用于单位支出,对此,民政所所长朱小庭负直接责任;朱小庭利用职务便利,虚列支出5400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朱小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潢川县桃林铺镇周寨村挪用惠农资金问题。周寨村村委会分别挪用水稻保险赔偿款3.86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元,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4.3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对此,周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金中负直接责任。2015年12月,杨金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武汉市汉阳区房管局房政物业科科长熊兰香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等问题。熊兰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出具虚假证明的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13.2万元,以及拆迁安置房指标一套;熊兰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万元。2015年12月18日,汉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熊兰香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江山村党支部委员、会计胡为俊挪用江山村村民安置房购房款等问题。胡为俊被抽调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征地拆迁指挥部从事拆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江山村村民安置房购房款和企业购砖款共计53.58万元,为自己购买理财产品,获取收益共计5.15万元。2015年12月17日,白庙街纪委给予胡为俊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桑植县原打鼓泉乡王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李科银违规截留、占用集体财产问题。李科银先后多次将王家湾村胡家湾组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8421.7元分别转入本人及其子的个人银行账户,占为己有。2015年10月,李科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