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通报9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03-18 14:55:21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江北区复盛镇协睦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朝合骗取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等问题。余朝合担任江北区复盛镇协睦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和征地遗留问题补偿款共计12万元,其个人分得2.7万元。2015年12月,江北区纪委给予余朝合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垫江县国土房管局桂溪国土所工作人员李小波、桂溪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工作人员刘建辉在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中收取好处费问题。李小波、刘建辉利用负责桂溪街道(原桂溪镇)西湖社区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陈某某兄妹6人获得安置款提供帮助,共同收取对方给予的好处费9万元,陈某某6人违规获得拆迁安置款137.1万元。2015年12月,垫江县纪委给予李小波、刘建辉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巫山县竹贤乡阮村原村会计梅启华私分集体山林征地补偿款等问题。梅启华利用协助政府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管理农户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伙同村民胡某某、杨某某私分集体山林征地补偿款12.34万元,其个人分得3万元。同时,梅启华还将下拨的农户土地征地补偿款在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益3.2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巫山县纪委给予梅启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阿 坝 州马尔康市康山乡牧业村党支部原书记泽郎多吉挪用项目补助资金问题。泽郎多吉在协助管理牧业村暖棚建设项目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暖棚建设补助资金累计16.8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5年11月,马尔康市纪委给予泽郎多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自贡市大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党支部原书记朱江贪污、挪用社保资金问题。朱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修改发放数据等手段,多次贪污、挪用社保资金累计150万余元,用于个人网络赌博。2015年9月,大安区纪委给予朱江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朱江行政开除处分,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

  3.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渡口村巴斯箐村民小组长李大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取请托人所送现金问题。李大云在办理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事宜及签订协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取请托人所送现金共计3万元。2015年12月,仁和区纪委给予李大云开除党籍处分,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收缴违法所得。(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贵阳市花溪区小孟社区王宽村村支两委接受服务对象资助进行旅游问题。王宽村村支两委接受租用该村集体发展用地的贵州某物流有限公司资助,于2015年7月20日至24日、8月1日至5日,分两批组织村委会干部等共计85人到云南旅游。2015年12月17日,王宽村党支部书记余海、后寨组党小组组长陈德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陈建军,副主任柯熙平,委员曾继武、顾德清分别被诫勉谈话;相关人员退还资助费用。

  2.毕节市赫章县威奢乡大营村党支部书记李怀宣、村委会副主任姚文能擅自改变救助粮发放对象问题。李怀宣、姚文能擅自改变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对象,将5包救助粮发放给不属于救助对象的5户农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月4日,李怀宣、姚文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黔南州长顺县长寨街道中塘村村委会原主任何元光侵占群众危改资金问题。何元光在发放危房改造资金过程中,未征得危改对象同意,采取代危改对象签名、按手印的方式,代村民领取危改资金5500元,并将1500元据为己有。2015年11月30日,何元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

  4.黔西南州晴隆县卫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标宇在计生工作检查中收取“红包”问题。周标宇在参加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违规收取被检查对象黔东南州丹寨县南皋乡“红包”1000元。2015年10月26日,周标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青树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陶圣明截留挪用廉租房款等问题。陶圣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廉租房款等公款31.17万元。2015年10月,陶圣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