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军民融合法治建设

作者:陈丽平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8-03-22 08:31:00

陈爱莲代表提出加强军民融合法治保障

加快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

加强新时代军民融合法治建设

  图为陈爱莲代表。

“当前,军民融合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爱莲近日在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推动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加快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这一重要论述,顺应了世界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革命发展大势,充分体现了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内在要求,深刻反映了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客观规律,为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开创强国兴军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可分三个时期

陈爱莲分析认为,从军民结合的角度,可以将新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历程按三个时期来划分:

一是1949年到1977年,是以国防建设为重点的时期,即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一段历史时期,可以称之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军民分离的高度集中管理时期”。这一时期虽然我国政府和理论界都没有“国家创新体系”的提法,但是可以将这一时期理解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初建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突出特征是:以国防建设为重点,国家创新体系在极其薄弱的基础上发展到一定规模,在实现国家目标方面取得非凡的绩效;政府实施高度的计划调节和集中管理;创新体系的部分要素缺位,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基本上不存在;大学、企业和科研院所处于被动和相对封闭的状态,而且价值取向单一,行为规律单纯;国防创新系统与民用创新系统基本处于分离状态。

二是1978年到1991年,是积极推进“军转民”时期,即我国开始改革开放到全面实施科技兴国、科技强军战略之前的一段历史时期。直到这一阶段的后期,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才开始引入中国,政府开始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目标。这一时期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突出特征是:国家创新体系在经历“文化大革命”重创的基础上开始恢复;政府开始放松对科研机构的集中管制,政策供应集中在拨款制度、技术市场、组织机构和人事管理等改革方面,但计划调控力度仍然很大;创新体系的基本要素趋于完整,中介组织开始出现;大学、企业和科研院所处于调整改革之中,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仍在探索之中。

三是1992年以来,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时期。这一时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阶段。科教兴国成为基本国策,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开始引入中国,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大加速。政府更加灵活地综合运用宏观调控和市场手段,通过加强研究型大学建设、促进科研机构转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来提升整个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始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家创新体系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目标。这一时期,我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有所调整,更加强调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加强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意义重大

“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就是要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科技创新体系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之中,形成军民两大创新体系相互兼容同步协调发展的格局。”陈爱莲认为,这对于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陈爱莲认为,首先,这是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根本要求。当今世界,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融合度越来越深。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在科技领域军民融合上加大战略投入,力求在激烈的战略竞争和军事竞争中抢占制高点。面对复杂的安全形势和艰巨的复兴伟业,我们只有加速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有效组织动员强大的科技资源,将快速增长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高效转化为先进强大的国家整体实力,才能牢牢把握国家发展和安全的主导权。

其次,这是实现新时期强军目标的有效途径。提升军事竞争力,必须突破制约科技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瓶颈问题。近年来,一些民营高技术企业在不少具有重大军事潜力的技术领域走在了前面。只有深入推进军民协同创新,将拥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有序纳入国防科研生产体系,最大限度实现民为军用,才能提高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布局的合理性、投入产出的经济性、能力建设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武器装备供给保障能力,筑牢强军之基。

第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然之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做好“民参军”“军转民”这篇大文章,积极促进军工技术、人才、设施等向国民经济领域开放、溢出、转化,不断壮大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规模,辐射带动新兴产业兴起和传统产业升级,对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推动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建设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必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举措,力争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陈爱莲强调。

陈爱莲建议,要推动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加强新建实验室和重大试验设施的军民统筹,促进科技资源高效利用。健全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国防科技成果降密解密制度,鼓励军工企业推进军工高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梳理民口优势领域和能力,跟踪具有潜在军用前景的民用技术发展动态,鼓励军工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技术。打造军民两用技术众创空间,遴选实施典型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应用。促进军地合作,把国防特色高等院校、军工科研院所建设成军地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

“要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陈爱莲建议,制定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培育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快推进军品能力结构调整,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形成核心能力国家主导、重点支持,重要能力有限竞争、择优保障,一般能力市场放开、充分竞争的格局。深化军工企业改革,鼓励做强做优做大。

陈爱莲提出,要加大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力度,对阻碍军民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进行集中限期清理。优化军工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以及应急救援、安保警戒等“大安全、大防务”产业。加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衔接,统筹军品科研生产和工业转型升级,鼓励军工与地方加强战略合作,落地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发展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