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借力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加快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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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陕西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阳介绍了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把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重大战略,提出了“建好西安、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优社区”的总体思路,特别是在小城镇建设方面,2011年3月,确定了31个重点示范镇,采取专项资金引导、土地指标支持、专业人才帮扶、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措施,目标是建设成为县域副中心,成为农民进城落户和创业的平台,2013年7月又增加了4个沿渭镇,总数达到35个。同时,为充分保护历史遗存、传承传统文化,又确定了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通过保护修复、打造特色、开发旅游、实现富民宜居,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示范引领全省小城镇快速发展。
一、35个重点示范镇成效明显
一是综合承载力显著增强。截至目前,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422.9亿元,新建道路227.98公里,垃圾处理场29个,污水处理厂26个,广场23个,镇区面积扩大68.8平方公里,吸纳进镇人口51.3万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新建学校30个,医院19个,幼儿园27个,文体中心29个,各类房屋518万平方米,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就近城镇化。
三是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各重点示范镇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相继建成了一批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园区及现代物流园区,吸引了990余家企业落户,提供就业岗位达47.73万个,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如眉县汤峪镇、蓝田汤峪镇发展旅游、度假产业,群众就业不离乡、打工不离家。
四是示范引领作用显现。在省级重点示范镇的引领下,各市政府相继确定了119个市级重点镇,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抓手,制定措施,强力推进,一大批市级重点镇异军突起,如志丹县旦八镇、澄城县韦庄镇、西乡县堰口镇等,设施功能不断完善,政策综合效应明显。
二、31个文化旅游名镇效应显现
三年来,按照“规划引领、保护修复、完善功能、开发利用、突出特色、宜居富民”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名镇传统“形态”、传承多元“文态”、打造宜居“生态”、丰富旅游“业态”。截至目前,31个文化旅游名镇累计新建项目978个,完成投资74.39亿元,建设步入快车道。
一是名镇保护修复加快。2013年,省委、省政府文件出台后,各市、县、镇迅速启动了历史遗存修复、综合环境整治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历史建筑快速修复,镇区环境明显优化,旅游设施不断完善,同时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加快现代建筑改造,名镇传统街区风貌显现。如:宁强县青木川镇坚持把保护修复放在第一位,中西合璧、羌汉交融的楼堂馆所,雕梁画栋,让游客感受到一代枭雄魏辅唐的昔日传奇。
二是名镇特色雏形显现。全省遴选了108名规划、文保、传统建设、旅游开发方面的专家,一对一指导各镇挖掘历史文化特色,形成了红色教育、宗教历史、自然生态、边塞风光等特色城镇雏形。如: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已经成为红色旅游名镇,横山县波罗镇已成为边塞古堡名镇,山阳县漫川关镇、洋县华阳镇成为及人文与自然生态与一体的古镇。
三是旅游效应日益显现。A级景区创建提速,旅游服务不断提升,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人气日趋旺盛,部分名镇已成为区域旅游聚集地。累计实现旅游人数2678.37万人次,旅游收入113.05亿元。
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两镇”建设的决策超前,完全符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符合陕西实际,符合人民期盼。
三、两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资金引导,土地支持。省政府对省级重点示范镇连续五年给予每镇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并单列10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对于3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从2013年到2015年,省上分批次给予每镇(街区)2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省级财政给予每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二)科学规划,准确定位。按照建设城市社区和农民幸福家园的标准,组织设计重点示范镇的“一镇一模块”规划,建设高标准镇区。对于8个沿渭省级重点示范镇,发挥渭河生态资源优势,做好规划模块设计、滨水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各异的渭河景观带。对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突出历史文化、景观资源特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历史街区建设。
(三)建立项目库,加快建设。坚持把项目带动作为推进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陕西省重点示范镇标准(试行)》,分别制定了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三年及五年建设目标,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库,按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先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逐月开展项目督查,确保小城镇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四)创新体制,激发活力。35个重点示范镇所在的县(区),通过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成立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选派两批技术干部挂职副镇长,在8个沿渭镇设立副县级管委会,设立镇级财政等措施,激发了重点示范镇内生动力。
(五)夯实责任,严格考核。省委省政府明确设区市人民政府对“两镇”建设总体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建设融资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是实施责任主体。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每年评出10个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先进镇,年终给予每镇100万元奖励,形成层层有责、上下联动的积极的工作氛围。
据悉,陕西省将认真总结“两镇”建设经验,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实施“两镇”带动战略,省级重点示范镇调整增加到40个,文化旅游名镇总数保持31个不变。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扩权强镇,坚持集约、生态、低碳的发展理念,整合资源,持续发力,推动全省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记者 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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