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爹爹无奈放弃1800元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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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石伟)“我妈妈去世两年了,我拿着社区的证明去取款,银行要我找公证处公证,这是要我去公证我妈妈是我妈妈吗?”昨天,家住江岸区徐州新村的郭爹爹向本报求助,希望记者帮忙跑腿咨询一下。
郭爹爹介绍,自己今年70岁,有兄弟6人,都是70多岁。他们的母亲在两年前去世,留下了一本存折,里边有社保中心发放的1800元。7月份,郭爹爹收到社区来的催领通知,告知他及时领取存折内的钱,否则超过一定期限之后将会被收回。
“我妈妈的户口在武昌区白沙洲街,退休单位在江岸区。我先后到白沙洲街道办事处和江岸区社保中心,他们联合给我出具了代理证明,证明我可以代取存折里的钱,但是银行说不认这些。”郭爹爹说,自己拿着联合证明、母亲的死亡证明等证件,就近在白沙洲街道办附近,找到武昌彭刘杨路的一家银行要求取钱,却被拒绝了。银行要求他到公证处做一次公证,然后把公证材料交给银行才能取钱。
郭爹爹说,自己一直没问清楚银行要他公证什么东西。
昨天中午,武汉晚报记者陪同郭爹爹赶到这家银行。银行客服经理介绍,郭爹爹如果知晓存折的密码,可以直接取款;如果郭爹爹不知晓存折密码,就需要到公证处对这笔钱的继承权进行公证,证明自己可以取钱。“郭先生有兄弟六人,都有权利取款。我们无法证明其他人放弃了继承权,如果把钱给了郭先生,如果他的其他兄弟前来表示反对,就无法交代。”
郭爹爹说,兄弟几个都是70多多的人,分散在武汉周边,其中一人还在新疆,很难凑在一起去做公证。
记者随后找到武汉市洪兴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法律,郭先生如果要取钱,需要证明其他兄弟放弃继承权。“如果人在外地,可以在当地做公证,证明自己放弃继承权,邮寄过来。其他人则必须同时到场进行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公证费用大概在200元。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郭爹爹,他感谢本报记者陪他奔走,但放弃取款。“至少要做两次公证,已经花了400元。我们其他五个人年龄都大了,聚集到武汉很不容易,大热天的犯不着为这点钱奔波。我已经顶着太阳前后跑了几趟,这些钱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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