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省法院今年已审结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7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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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石家庄7月9日电 9日,本网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活动,妥善审理各类涉及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审结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共计720余件,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全省法院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结合点和着力点,认真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320余件,判处530余人。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0余件,审结土地、地矿、林业、草原、环保等行政案件300余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河北省“创新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坚持理念先行,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的必然要求;坚持职责到位,加强协调沟通,稳步推进中、基层法院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机构。目前,省法院已着手创办《河北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动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坚持机制创新,健全多元化环境资源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协调联动,加强环境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落实,不断提高联动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此外,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采用“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将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专业化集中审判。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环境保护审判机构也将统一采用“三审合一”模式。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集中到一个审判部门进行审理,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防止不同审判程序之间产生裁判冲突,有利于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统一裁判尺度,实现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提升司法保障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