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计划两年消除2967户土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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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委、区政府近日决定全面启动消灭农村危旧土坯房行动,从2015年6月开始至2017年6月,全面完成登记建档的2967户土坯房拆除改造任务,率先在宝鸡市消除农村群众居住的危旧土坯房。
今年5月,渭滨区委书记张德科在农村调研时发现,农村土坯房抗震抗灾能力十分脆弱,部分土坯房住户居住在容易受到洪涝、地质灾害威胁的地区,不但随时会因灾返贫,甚至无法保证生命财产安全,让人十分揪心。通过各级对土坯房住户一户户摸底调查统计,截至目前,渭滨区有2967户群众居住在土坯房中。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环境,成为渭滨区委、区政府“去民之患”最迫切的民生工程。
5月底,渭滨区第十七届四次人代会明确提出,把消除农村土坯房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开始进行规范有序、一户一宅地改造,力争早日让困难群众告别危旧土坯房,实现居住条件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同步提升,全面推进幸福渭滨建设。为此,渭滨区成立了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改造工作的统一协调、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目前,纳入渭滨区农村土坯房改造的住户对象是全区登记建档在册的3个镇65个村2967户11248.5间土坯住房和8732间附属性土坯房屋,包括厨房、柴房、厕所、生产用房、圈舍、闲置房、集体房,“双退出”农村土坯房不在拆除改造范围以内。按照《渭滨区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上报改造的土坯房进行分类审批确认后,住户将按规定享受土坯房改造补助。在农村土坯房改造中,渭滨区按照“拆建挂钩,奖补分离”原则,优先安排实施贫困群众土坯房改造和地处滑坡、滑塌等地质灾害区域土坯房农户搬迁,分区递进拆除,分类推进实施;采取“集中为主,多元化安置”的形式,通过中心村安置、交通沿线安置、购买商品房、保障房等途径,力争在2017年6月全面完成土坯房拆除改造任务。(宝鸡市渭滨区委宣传部 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