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对账单本月15日起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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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本月15日起,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即可开始核对2014年度的社保缴费情况。
市社保中心这次发布《关于核对201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是在2014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本月15日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开始查询并核对2014年度本人社保缴费情况。
如果对对账单中的参保信息有异议,应及时向单位反映,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或补缴;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据市社保中心介绍,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需要核对的主要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对于选择电子对账单的参保人,自6月15日起,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或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14年度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网上平台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对账单信息。此外,目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经推出了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共服务号。参保人可通过手机即时查询社保对账单。部分参保人员选择的纸质社保对账单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邮寄到位。
据了解,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同时,参保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对账单样式、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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