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畔九号交房前被查封 公司大股东借外债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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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商量对策
海口市民邢女士4年前支付了40%的房款,购买海口和平北路“江畔九号”一套约100平米的房子。最近,该楼盘封顶,即将交房,邢女士以为自己很快就能装修入住了,却获知“江畔九号”项目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其中一名大股东不知所踪。据悉,有70多名购房者与邢女士有同样的遭遇。昨日,“江畔九号”项目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法院查封该项目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是因为该公司大股东何某某以其个人或者其他公司的名义借了巨额外债,目前人已不知去向,其所借款项并未用于该楼盘的建设。记者陈标志文/图
即将交房时,业主惊闻项目房产被查封
昨日上午,在海口市和平北路“江畔九号”项目用地处,数十名购房者正在商量对策。记者从现场负责分发材料的陈先生处获悉,“江畔九号”即将交房,当他们期待着尽快装修入住新房时,却获知法院张贴了一则公告,称该项目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被查封,业主们便紧急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我们有权对该财产权属问题提出异议。”
业主邢女士介绍,4年前,她向海口新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公司)支付了40%的房款,在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江畔九号”房产项目购买了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产。“我已经支付了近30万元的房款,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应该在2013年12月30日交房,但一直拖到现在。”邢女士称,她与老公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想尽了办法才凑到房款。前不久,邢女士从其他业主处获悉,法院张贴了“查封执行公告”,这不仅意味着业主们不能尽快装修入住“江畔九号”,而且自己数十万元购买的房子不知道有何变数。
“公司大股东借巨额外债还不上就跑路”
记者了解到,“江畔九号”有102套房,1-3层为铺面,目前有75名购房者。
“有些业主向新明公司支付了40%的房款,有些付清了购房款。”业主代表陈先生介绍,目前有20户业主付清了房款,“我们听说新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该公司的大股东何某某,在外面借了很多钱,还不上就"跑路"了。”陈先生及其他业主表示,如果法院最后查封处置该房产,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等了这么久,马上就可以装修入住了,却发生这样的事。”业主焦女士无奈地说。
同样感到无奈的,还有该项目的承建方。据承建方有关负责人邓先生介绍,他们2011年4月进驻该工地施工,“按照施工合同,新明公司要分阶段支付我们施工建设费用,但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邓先生说,他们是采取先行垫资的方式建设该房产项目,工程款为4000多万元,开发商已支付1900万元左右,目前还欠他们260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扫尾工程一做完,就可以交付使用了。”邓先生说。
新明公司回应:
股东所借外债与公司无关,将向法院提出异议
对于该情况,昨日,新明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先生回应称,大股东何某某所借的外债与新明公司无关。
赵先生表示,何某某既是新明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是大股东,筹建“江畔九号”楼盘以来,另一股东黄女士投资了1000万元。“在楼盘建设过程中,何某某不知何时在外借了高利贷,致使楼盘建设只能依靠黄女士、施工方垫资及业主的购房款维持。”赵先生认为,何某某以其个人名义所借的款项,并未用在楼盘建设上,其个人外债与新明公司及“江畔九号”无关。
对于业主购房问题的处理,赵先生表示,所有业主的购房,该公司一直都认可,“我们与业主会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提出异议。”
昨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终于电话联系上了何某某。何某某称,他目前在省外,其所借外债是用于项目前期购买股权等,并否认自己“跑路”。同时,何某某表示,“这些外债都是以我个人名义借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自己确实没钱了,所以没有再投入资金。”
之后,记者就何某某的说法,再次向赵先生求证。赵先生表示,何某某所说与事实不符,“他在说假话,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何某某没有向新明公司财务投一分钱,这些证据我们已经交给法院了。我们一直在找他(何某某),但是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