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新房遭水泡去索赔 楼上邻居关机拒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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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民新房遭水泡去索赔 楼上邻居关机拒不露面
乔迁新居原本是件高兴的事情,可北郊香格里拉尚城小区的姚女士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楼上住户家中漏水,泡坏了她家刚装修好的房子。而对于造成的损失,这位邻居先是不闻不问,置之不理,最后干脆电话关了机。
买套商品房对于工薪阶层的市民来说是件大事,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市民姚女士于2013年在城北的香格里拉尚城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交房后她就对房子进行了装修。之后为了晾一晾房子,姚女士就一直没有入住。最近,姚女士准备购买家具入住小区时,却发现自己装修好的房子,客厅卧室墙壁大面积脱落,天花板上还有不少黄色的霉斑。原来,姚女士没有在家期间,楼上住户的房子发生了漏水,泡坏了她家的装修。看着自己费力装修好的房子成了现在这个模样,新房也一时半会住不成了,姚女士十分窝火,便去找楼上住户,结果对方没有在家。接连几天,姚女士通过物业多次联系楼上住户,可对方先是不闻不问置之不理,最后干脆电话关了机。见到对方持这样的态度,姚女士是气不打一处来。
8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多次联系了楼上的住户说明情况,建议对方尽快回来处理赔偿问题,可这位住户先是口头答应,最后就再也没有回应,现在电话彻底关机了。随后,记者用自己的电话试图拨打这位业主的电话,但对方始终关机。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对于这位邻居的做法,姚女士是既不能理解,也十分气愤。“有什么事情,你接个电话,事情总要面对的,日后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躲也不是个办法。”姚女士说,她希望楼上的住户能主动出面解决问题,毕竟将来大家都会成为邻居。
楼上业主不愿出面
姚女士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为此,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说,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部门,应该主动积极帮姚女士联系楼上业主,并说明利害关系。随后,在联系不到楼上业主的情况下,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在楼上业主不愿意出面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姚女士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余伟安说。本组稿件由记者张雷
实习生张怡苹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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