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查获9吨滥用焦亚硫酸钠浸泡“毒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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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认真查看盛放器具的外标识说明。 |
近日,邵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主动出击,通过排查,查获了一起加工制作“毒笋”案件,并查获9吨滥用焦亚硫酸钠浸泡的“毒竹笋”,斩断了伸向餐桌的“毒手”。
毒竹笋“十里飘臭”
据执法人员介绍,加工窝点从外表上看来是两间破旧的民房,在屋外,就有很难闻的气味。他们刚打开门,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浓烈呛人气味冲击地连退几步,不停地咳嗽,接着就看到地上黑色污水四处横流。经查,房间里摆放着大量的塑料桶,桶身上的标识表明,这些塑料桶原来都是用来存放各种染料和油漆。但是执法人员打开桶盖后却发现,白嫩的鲜笋泡在浑浊的液体里,还不时“咕咕”泛起水泡。在屋角用塑料布盖着不知名的东西,掀开一看是大量的焦亚硫酸钠和3桶连二亚硫酸钠。
经清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加工后的竹笋160桶共9120余公斤、焦亚硫酸钠22袋共550公斤、连二亚硫酸钠3桶450公斤。
毒竹笋“超标460倍”
执法人员当即对不法业主黄大木进行突审。据其交代,他于2015年3月21日开始租用邵武市通泰办事处良种场加工水煮笋。先后从顺昌及邵武周边农户那里,将已水煮好的竹笋收购过来,按笋的鲜嫩程度分不同的价格收购,一般每市斤0.5至2元不等,一共收购了近9000元的竹笋。他将收购过来的竹笋先用自来水清洗沥干后,放入盛满250升水的大缸内,每缸加2.5公斤的焦亚硫酸钠搅拌溶解后,再均匀分装在60公斤的小桶。
经抽样检测,该批次竹笋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反应后的残留物)每公斤含量高达23克。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每公斤食品的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0.05克,这批竹笋的二氧化硫含量超标逾460倍。
执法队员介绍说,焦亚硫酸钠属于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用作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但只限于熏蒸,不能以浸泡等直接接触物体的方式进行使用;人体如大量摄入焦亚硫酸钠可引起肝肾伤害,严重的会造成急性中毒。
在查获的这批竹笋中,当事人违规使用焦亚硫酸钠浸泡鲜竹笋,进行直接接触漂白。由于执法人员的及时查处,该批有毒竹笋未流入市场。目前,此案因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记者 胡美东 彭娟 通讯员 杨进 黄建忠 周有青 蒋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