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远程医疗政策试点获得国家批准 试点总投资2.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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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文批准贵州等5个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
贵州省同解放军总医院联合实施的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将覆盖省内61家省、市、县级医院,它将有助于贵州省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的政策管理和医疗服务体系,共享优质医疗资源,实现省内并跨越省区的远程医疗综合应用。
据悉,试点总投资2.2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立远程医疗政策管理体系,制定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费用结算及报销办法、远程医疗相关操作规范,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等;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解放军总医院对贵州省三级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在试点医院分级分类开展以远程视频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远程监护、手术示教指导、远程门诊咨询和远程教学查房等远程医疗项目,贵州省三级医院对省内县级医院和中心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建立远程医疗信息技术体系,构建统一的贵州省远程医疗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远程医疗监管中心、国家级和发达地区医院互联互通,支撑“一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网络化运行模式,保障远程医疗业务监管、医疗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靖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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