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获批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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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拉萨市正式获批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成为目前我区唯一获批城市。
据悉,争创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城市申报、初步审查、推荐争创、批准争创、开展创建、现场验收、公示授牌8个步骤。根据创建工作计划,拉萨市将以净土产业与旅游业同发展为抓手、紧紧围绕建设重要世界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创建期为两年,创建期满、通过验收后,将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命名。获批城市将在品牌培育、规范扶持城市主导产业发展、促进技术检测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得到政策倾斜,对于促进本地经济转型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罗威伟记者 常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