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红十字会对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进行差额累进人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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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福建省红十字会在福州召开2014省红十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会议。会议对做好2014年度省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完善2014年度省大病救助工作作出通知,并就大病救助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中需要把握的事项以及2014年度省大病救助工作答疑。
据介绍,2014年福建省将完善大病救助政策,对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的申请对象,其个人年度内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继续实行差额累进人道就救助,2-5万元(含2万元)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5-10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2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3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按25%给予人道救助;30万元及以上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人道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此外,县级红十字会作为审核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申请人员资格的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复核。拟发放救助金总额达10万元以上的,应入户核实其家庭困难实际情况;以前年度已领取过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的申请对象,按项目督导规定的比例入户核实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报告,作为附件报送上一级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将组织大病救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等专家对包括书面审核报告在内的原始材料进行复核。
今年申请对象的医疗总费用计算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省大病救助办收件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各设区市收件截止日期自行确定。救助金按四舍五入以百元为整数发放。全省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者可到福建省红十字会网站了解相关政策,下载申请材料,或者到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进行相关内容的咨询。
据了解,福建省在政府支持筹集1亿元设立大病救助基金的基础上,自2011年起联合财政、民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共同实施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该基金重点对低保、低收入人群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000多种重大疾病者予以人道救助。截至目前,共受理救助对象39214人,审核发放救助金累计38125万元,为切实减轻困难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大病获得救治、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和补充医保覆盖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记者 胡美东 卢婷 刘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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