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案”公审 被告人自称“我绝对不是贪官”

来源:东北网
2013-09-30 15:26:55

公诉人:后来你为什么帮助李东哲挪用资金?

高山:有三个原因,第一,我确实很想把业绩做上去,李东哲给予了我很大帮助;第二我很信任他,非常信任;第三,李东哲向我承诺过他不会占用存款,只是暂用。

公诉人:你们是如何实施犯罪行为的?

高山:刚开始时李东哲是不求回报的,后来有一次跟我提出想贷款,但当时的河松支行还仅仅是一个分理处,并没有贷款的资格。李东哲又提出,能不能将他朋友存在银行的资金暂时用一下,我就给他讲了银行的工作流程,像企业这样的大储户会存在银行一份预留印鉴。而后,我开始帮助他将预留印鉴偷出来,用信封封好后交给李东哲的弟弟李东虎,李东虎将印鉴给他们公司的张立滨,张立滨很快就私刻出印鉴上面的企业名章、财务章和法人名章。他们制作出假的预留印鉴交给我,我再存到银行里,这样李东哲的公司就可以任意地转移储户的资金挪为己用。

公诉人:涉案的26家企业和单位都是你们的大储户,这些有多少是李东哲为你介绍的?

高山:基本上都是。他们这些企业来银行办理业务都是我亲自接待,然后我定期计算好他们的利息,再将做好的假对账单交由我的司机李静为他们进行上门服务。

公诉人:为什么不从银行窗口进行业务流程?

高山:这么做就是为了规避银行的业务窗口,要不然我们的事情就会败露。

回国为将事情说清楚

公诉人:李东哲找到的这些揽储单位会给予一定的好处你知道吗?

高山:开始我不知道,那些事都是他自己在做,我没参与过。但后来我听说过李东哲会给他们一些回报,比如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察公司,返给他们一些现金奖励,他们就作为自己的小金库了。李东哲这么做的原因也是因为自己有利益,但他每次转移资金赚钱后都会及时归还,如果有的单位突然提取资金的话,我也会帮助他拆东墙补西墙。

公诉人:你们的事情是怎么败露的?

高山:因为东北高速集团在吉林省输了官司,然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来我们银行准备查封东北高速存在我这的2.9亿元,但实际这笔钱被李东哲转移投资了。我马上电话通知了李东哲,让他快点把钱还上。他说让我想想办法,也就是继续拆东墙补西墙。我说不可能了,因为此前不久我刚刚给黑龙江省电信公司和哈尔滨电信公司这两家大储户办理了网上银行业务,他们在网上就可以监管资金账户。说我良心发现也好,胆小害怕了也好,这一次我确实是不想再帮他了。然后李东哲叫我放心,他会去找吉林高院做工作,让他们不要查账。

公诉人:你是什么时候前往加拿大的,为什么要走?

高山:我是2004年的12月30日,走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探亲去看我的妻子和女儿,因为我每年有假期的时候都会去,这次也是跟上级领导请了假;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最近被这事情闹得很烦,心里压力很大我想去散散心。到了加拿大第二天,李东哲给我打了电话,说他和弟弟李东虎也正在前往加拿大的路上。我知道,事情肯定是败露了,我也回不去了。

高山的辩护人那业林问:你前往加拿大买的是单程机票吗?

高山:不是,我买的是往返机票,起初我以为李东哲会有办法控制住事态,没想到会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