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发生性关系 在派出所发现其为女性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3-08-02 18:08:01

2013年4月初,30岁的女孩铁某在一家网站上刊登了一条征婚广告。

这很快引起了一位自称叫刘健的“男子”关注,连续多天网上的甜言蜜语,两人便已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之所以对刘健的印象这么好,是因为铁某听刘健自称母亲在国外开高尔夫球场,自己在国内外及沈阳有多处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

2013年4月18日,刘健和铁某在沈阳市和平区延边街铁某的家中见面,并且当晚就在铁某家里住下。

“晚上我们住在同一张床上……”

不过,“有着多处房地产”的“大款”刘健突然没钱了,从4月23日-27日的几天时间里,声称自己做生意缺钱的刘健分四次向铁某“借了”78000元人民币。

随后,刘健又得知铁某有一条金项链和一条金手链,“临出门前跟铁某说贵重物品放在家里不安全,随身带着比较安全。于是,我就把金项链金手链都要来了。”刘健说。

民警表示,铁某后来称,这些现金和首饰都是妈妈留给她的。

铁某的钱和首饰都交给刘健后,再联系刘健就困难了,打电话也没人接。犯了嘀咕的铁某开始频繁催刘健还钱。为了拖延铁某,刘健还给她写了一张欠条,欠条署名是刘建,身份证号是假的,甚至最后四位只画了四个框。

为了逃跑,刘健还来到了和平区中山公园附近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花了从铁某处借来的8000元钱,租了一辆黑色凯美瑞轿车。

2013年5月5日晚7时许,铁某报警称被骗,沈河公安分局朱剪炉派出所介入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立即对刘健租用的黑色凯美瑞轿车展开查找,经过汽车租赁公司调取该车GPS信息。

次日凌晨2时许,民警来到车辆所在位置:黑山县某镇,将正在睡觉的犯罪嫌疑人“刘健”抓获,将其诈骗所得的金项链、金手链及1200元人民币成功追回。

至于其余的7万多元现金,“刘健”称,“我和铁某在一起的这段时间的花费占一小部分,其中的大部分都是让我自己挥霍了。”

民警马龙海介绍,根据报警人描述,“刘健为男性”,且两人发生了关系。

但当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前的核实身份时却意外发现,所谓刘健是假名,身份证上嫌疑人姓顾,1987年生人,而性别:女!

民警不相信,被害人铁某更不相信,“不可能啊,他是男的啊。”

经过女警的核实,顾某的确为女性。铁某向民警表示,这是自己的第一次。

犯罪嫌疑人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